海口每100户将配置1个分类垃圾屋

    为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海口决定重启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回收综合利用工作,并决定用3年时间实现垃圾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的目标。

    8月至10月开展试点工作

    记者了解到,海口市重新启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回收综合利用工作将分为三个阶段进行:1、试点阶段(2010年8月至10月)。主要工作是选择驻市党政机关、学校、大型企业、社区、星级酒店、景区、港口、车站、码头等若干个有代表性的单位作为试点,增设分类设施,推广垃圾分类收集工作。2、推广阶段(2010年10月至2011年10月),在全市(包括乡镇)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工作。3、完善提高阶段(2010年8月至2012年8月)。在总结经验、提高分类质量上下功夫,建立并逐步完善相应的制度、垃圾分类管理机制和技术措施,力争到2013年底,海口市垃圾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

    每百户配置1个分类垃圾屋

    记者从环卫部门了解到,海口将购置1000套垃圾分类收集桶、1000个垃圾分类收集屋,投放在试点单位。居民小区按每30户设置一组分类垃圾收集桶,每100户设置一个分类收集屋。每一个学校、酒店、景区、加(油)气站、办公场所等场所都要配置1-2套分类垃圾桶(箱)或1个垃圾分类收集屋。其余场所配备分类垃圾桶。

    同时,购置50辆分类垃圾收集车,专门负责收集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由各区环卫部门按日常工作要求进行收集、清运。另外,将建立海口市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建造废旧电池、废弃玻璃储存仓库;购置垃圾分拣生产线,对进垃圾填埋场的垃圾中可回收资源进行分拣、分类,促进资源回收利用。

    特别是购置1000套废旧电池回收箱,放置在试点单位。同时在全市公厕、垃圾转运站设置废旧电池回收箱。此外还将建立海口市厨余垃圾处理厂,对厨余垃圾统一收运和处理。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处置

    各试点单位垃圾分类投放时间为每天18:00———21:00,由害垃圾、玻璃、可回收物、其它垃圾(含餐厨垃圾)必须分类运输,不得混合装运,不得出现满溢现象。

    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要求:有害垃圾(电池、灯管、过期药品等)由各区环卫部门定期收集,集中储存,达到一定量后,送往海口市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定向无害化处理。玻璃由各区环卫部门定期收集,集中储存,达到一定量后,送往玻璃再生企业,实现资源化利用,或由居住区保洁员直接送往废品回收站。可回收物(塑料、纸类、包装物、金属、废弃织物)由居民投放到可回收物收集容器中,由废品回收企业回收。其它垃圾(烟头、果皮、枯萎花卉等)由各区环卫部门负责收运,日产日清,进入生活垃圾卫生填埋系统。餐厨垃圾由专业公司负责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医疗垃圾由海口市卫生部门收集处理。

    相关资料链接:

    垃圾回收分为三类

    第一类:有害垃圾———属于危险废弃物,这类垃圾会给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主要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水银温度计、废油漆桶、过期药品、化妆品、油气桶、杀虫剂桶;

    第二类:可回收垃圾———这类垃圾可作为再生资源。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织物等;

    第三类:不可回收垃圾———也称有机垃圾,在自然条件下易分解的垃圾。主要包括厨余垃圾、变质食品、烟头、煤渣、砖瓦陶瓷、卫生间废纸、纸巾、树叶、灰土等。